法規體系

道路交通安全規則


全國法規資料庫

道路交通安全規則第一章總則

道路交通安全規則第二章汽車牌照

道路交通安全規則第三章汽車駕駛人與技工執照登記及考驗

道路交通安全規則第四章汽車裝載行駛

道路交通安全規則第五章慢車

道路交通安全規則第六章行人

道路交通安全規則第七章道路障礙

道路交通安全規則第八章附則

 
道路交通安全規則是為確保道路交通秩序,維護交通安全,規範車輛、駕駛人與行人行為的基本規範,目的在於減少交通事故發生,提升整體交通環境的安全與效率。本規則共分八章,涵蓋總則、汽車牌照、駕駛人執照、汽車裝載與行駛規範、慢車、行人規範、道路障礙處理及附則,構成全面的交通安全規範體系。
 
第一章總則闡明本規則的適用範圍及相關用語定義,並規範交通參與者的基本義務,如遵守交通號誌、標誌與標線,確保道路使用的合法性與安全性。總則部分還要求相關管理機關負責道路交通安全的監督與執行,確保規則得以落實。第二章汽車牌照針對汽車的牌照申請、核發與管理作出詳細規範,要求所有在道路上行駛的汽車均需依法申請牌照,並定期檢驗車輛安全性能,確保車輛符合道路行駛的技術標準。此章還明確車輛牌照的使用規範,如不得偽造或轉借他人,以防止車輛來源與使用不明。
 
第三章駕駛人與技工執照登記及考驗規範駕駛人執照與技工執照的申請條件、考試程序及資格管理,旨在確保駕駛人擁有必要的知識與技能以安全駕駛車輛。本章特別強調執照的分級制度,針對不同車型設置不同的執照等級,並要求駕駛人在駕駛過程中隨身攜帶執照,接受交通執法人員的檢查。
 
第四章汽車裝載與行駛規範汽車在道路上行駛時的各項要求,包括車輛裝載的重量與尺寸限制,禁止超載或運輸危險物品,以及車輛行駛中的速度限制與轉向規範,以避免因車輛裝載不當或行駛不規範引發交通事故。本章還針對特種車輛(如救護車、消防車)規定優先通行權與行駛規範。
 
第五章慢車專門規範慢車(如自行車、電動自行車)的行駛與停放要求,強調慢車應在規定車道內行駛,並禁止慢車在禁止行駛的路段行駛或與汽車競速。本章還規定慢車駕駛人需遵守的安全規範,例如使用警示裝置與夜間照明設備,以保障自身與其他道路使用者的安全。
 
第六章行人部分則針對行人在道路上的行為進行規範,包括行人應在人行道上行走,在沒有行人道的情況下應靠道路邊緣行走。本章還要求行人在穿越馬路時遵守交通號誌與標誌,並在無標誌的情況下遵循「先看左後看右」的安全通行原則,特別保護老年人、兒童及身心障礙人士的行路安全。
 
第七章道路障礙規定道路障礙的處理方式,包括建築物、施工物或其他影響道路通行的物體應如何設置警示標誌或燈光,並規定障礙物的設置不得妨礙正常交通。本章還對道路事故導致的臨時障礙規定處理程序,要求相關責任人迅速清理障礙並恢復道路通行,以減少對交通秩序的影響。
 
第八章附則則補充規則的適用細則及相關過渡性規定,並規定本規則的施行日期。本章還明確指出本規則的修訂與解釋權歸相關主管機關所有,以確保規則的時效性與權威性。本規則通過對道路交通行為的全面規範,不僅保障車輛與行人的行路安全,也為交通執法提供法律依據,有助於構建安全、暢通的交通環境,促進社會與經濟的健康發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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